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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 3 忌对韩红基金会的举报不实,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否构成诽谤侵权?

时间:2020-02-26 08:47:41观看次数:79

应该就是这么不了了之了。

确实存在部分不合规操作的现象,但是,整体瑕不掩瑜,韩红确实实实在在地在做慈善。

所以他司马举报也是有点有恃无恐,认为没有大问题肯定也有小问题。无中生有亿,莫须有的罪名,想当秦侩流芳百世,这货还不够格。

有人提到没有卖菜资格就卖菜,我想告诉你,很多事是你做了才有资格,那些混沌模糊的地带或者领域都是一群人一步步趟出来的,在这过程中,一切都是变化的,“授予资格”也是临时的,相对于在发展趋势中不断展现先进性,实用性的“实际资格”就名不副实了。

比方说,中国造原子弹,当时以美国为主导的联合国也制裁中国,那这原子弹造还是不造?

以下原回答:

呵呵,一家卖菜的甲缺斤少两,被工商查了,发现他秤有问题,而且售卖记录也没有。卖菜的承认:我是缺斤少两,就是为了多赚点钱。

这家被查后生意不行了,就看菜场有一家卖菜乙卖的很好,心想不能让他把生意都抢了,肯定也缺斤少两,就向工商举报他,但又怕自己举报被买菜的或者同行唾弃,他就找他的二姨家的儿子的小舅子去举报。

他小舅子不卖菜懂个屁,就全听甲卖菜的指挥,想来想去找到一条,就算他秤没问题,他有完整的销售记录吗?哪个菜场卖菜有完整的销售记录?一举报一个准。工商调查后发现,秤没问题,菜也新鲜,价格也公道,就是销售记录不全,责令整改。

公告一出,第一个有反应的就是甲卖菜的,立马让那小舅子把责令整改这部分放出去,他小舅子有啥影响力?就花钱雇人去传。

乙卖菜的这边啥情况呢。之前因为口碑好,有很多老主顾去乙卖菜的买菜,知道东西好实惠,而且他们自带宣传。所以在甲卖菜的被查,大家风声鹤唳,不知道该相信哪家卖菜的,这时候有人出来说了,乙卖菜的东西好不少秤,而且把自己买菜经历稍加渲染告诉身边人。就这样,一时间大家都风传乙卖菜的好,所以蜂拥而至,乙卖菜的这下也懵了,哪有这么多菜卖?加上顾客量陡增,也有点手忙脚乱,有些地方也难免疏漏,所以他们商量一下告知顾客,我们也是老老实实卖菜,一下子这么大量也应付不了,所以菜卖完就不再接着卖了。

这次乙卖菜也知道本来蜂拥而至的顾客就不正常,树大招风,所以被举报调查也能接受,要求整改的地方也会自我反省。

但责令整改消息一出,大家想法又不一样了。之前是一边倒的相信乙卖菜,其实去买了菜的倒还好,知道不错。还有好多现在叫云买菜的,菜一回没买!买菜的感受比谁都深切!不知道你以为他已经买了很多年了。

因为菜量毕竟有限,所以买菜的人有限,云买菜的基数庞大,消息一出,云买菜没有真正体会过,所以首先立场摇摆了,是不是真的也有问题?不然如果菜好,秤公道,为啥不狠狠表扬还要整改?他哪知道,工商局只陈述事实,不是坊间会有很多语气词。

所以最后之前买菜的相信乙卖菜的会继续买,云买菜的等风头过了会自行散去。

这世上大多事都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世上大多数谣言都是起于狗而止于智者。

首先,没有举报不实,韩红创办这个基金会,靠的只是一腔热血,但真的很不专业,犯下了一些不影响大局的原则性错误。

举个大家可以理解的例子,来说明一下吧韩红的问题吧:一个出租车司机为了将一个急症伤员及时的送到医院,他闯了红灯,并且逆行,然后有人举报这个司机违章,并不算诽谤,而交警队调查后不处罚这个司机,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司马忌举报韩红基金会,不算是举报不实,更不算诽谤,这也是司马忌敢于一直纠缠下去的原因。

希望韩红能吸取教训,别只是一腔热血,该请的法律顾问专业会计师,还是要请的,别为了省钱,为了把更多的钱放在刀刃上,就给自己留下那么多小辫子。

支持韩红的看到了最后一段中的“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应予以支持和肯定。”

支持举报的,看到了最后一段中的“但也发现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前有公开募捐行为。我局已要求韩红基金会限期改正,依法规范运作。”

和稀泥的一把好手。

更新_贴个雅安地震募捐总数,不知道为什么北京民政局故意不提,这是给韩红基金会挖坑吗

我以为网友们看了通告原文会是这样的节奏

“一包方便面的去向都查的到,那这笔善款为何不公布呢。连韩红都是骗子,你要亡”

没想到网友们通告原文都没看

咱不是会计也不是审计,啥也不懂就是想问问。

以下图片全部截图自某部门公告中所提到的网站

第一

那么下图中这个天的理财怎么来的??

是我数学不好还是贵部门眼神不好?

第二

基金会所在办公地址的房租是否应该列入慈善项目

我实在是不明白“公益文化传播项目”需要支付几十万的房租

第三

一个按最大数字计算人参加耗时天的公益项目支出服饰费近万

平均每人是否合理?

第四

基金会年报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万

附件中审计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总共才万

到底哪个是正确的?

非公募期开展公募已经实锤

那么线下被制止又开展线上公募是什么行为?

关于某部门的表态

网友有个形容比较贴切

一人酒驾被举报,警察部门称,据调查该人虽然经常酒驾,但总体是个好司机,这次酒驾救人有功,值得鼓励,所以我们让该司机回家醒酒去了。

至于网友们纷纷声称为什么不查红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

没有举报不实,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韩红也是不会起诉司马诽谤,这事不会就这样结束的。笔投资公示估计也是整改项。全靠同行衬托。。韩红慈善功劳大,特别是这次肺炎,北京不想事情弄大。反过来想,彻查韩红,势必火烧红会,大家应该懂的。建议大家看下教父系列,任何黑钱总是想洗白,任何基金会都一样

应该不算举报不实,从报告里能看出来,确实存在项投资不明算非法挪用善款吗?和未取得募捐资格开展募捐工作的事实算非法募捐吗?。

所以,韩红基金会要自证清白,还是要说清楚上面两个事情并把真相公之于众。否则,一旦坐实非法挪用善款和非法募捐这两项的话,确实非常不利。

如果韩红基金会真没有问题,一定会反击的,大家拭目以待吧。

还是马前卒说的对,要支持武汉就去买防疫债券。慈善就是个骗人的玩意,只能感动自己,喂饱各种基金会。

其实吧我感觉很多人在意的不是韩红到底有没有违规或者什么的而是想知道如果以后再发生灾情我们到底可以把钱放心的捐给谁捐给司马三级?还是?

一个天慈善活动,做了万的北京地铁广告,买了万的服饰,不知道的还以为大片宣发呢

另一个慈善活动,直接资助才万,房租设备等就花万,人员报酬等万

一台戴尔要花万

明星大腕果然大手笔

司马恶意举报就这么算了。

图片来源见下标,侵删

首先大家应该把韩红基金会和韩红个人分开看,查出有问题的话,是韩红基金会受到处罚,不是韩红个人,但韩红的信誉可能受损,因为该基金会顶她的名字。但是她之前享受多大的赞许,现在就应承受大多的质疑。大家应该清楚明白救援疫情的主力军不是韩红基金会,是国家各个部门。

我们应该抱着一个态度我们抱着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毫无根据的言论批评批评基金会,批评所有国家机构,不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变得乌烟瘴气,而是为了我们生活的社会风气更好。而是期待更好的政策对相关部门进行建设。信任永远不能代替监督。问题确实存在,现实就是存在,别喊着口号骗自己也企图骗别人,骗完自己是为了心安还是咋滴?这次骗完自己,如果被发现许多其他基金也钻空子,出问题,该骂的是谁?骂自己呗,自己的容忍给他们钻空子了。@天眼查,天眼妹,我说得对吗

我大概理解大家为什么站韩红,因为现在是疫情,查这个可能会耽误救援,事后查可能就不太在意了,但是这会不会有杀驴卸磨的嫌疑?到时候该骂的是冷血还是该基金会谋利?

我觉得捐款人还是应该清楚自己所捐献的人用去了哪里,用了多少比较好。我同意基金会应该抽取成分的,因为大家都在干活,都在谋生,都不容易,但不应该抽取大量成分,因为善款的初心应该是救助受灾受难的人的,应该让他们享受到大部分的善意。

————————正事————————

民政局说为雅安募捐活动被叫停,但是注意的是此时韩红基金会年还没有资格公开募捐,这在法律上是违法,所以这可以理解为叫停的原因,但是仍能收到爱心人数额不等的捐款,所以说明公开捐款/公开募捐没有被叫停,该基金会存在违法行为,

难道大家都不关注下半年底到年未公布笔交易多少钱吗?去哪里了?

我不认同民政局的做法,不能因为做了好事就放任坏事,贪官也可能做了利民大事才能到那个位置,但不能因为他的好事而忽略坏事,不能因为一句对法律认识有差异来自韩红基金会公告就就此打住,该惩罚的还是要惩罚。依法治国不是喊口号,是做出来的。@共青团中央不知我对依法治国的认知对不对

第一次扒皮,不知怎么截长图,但是我标注应该能证明来自同一个网页

年投放的审核书,民政局的盖章是的,是不是临时工把换成较为合适。临时工背锅一下。如果这真的是失手,那么是民政局失手写错还是基金会失手修改上传时间错误,谁该负责任同样,拉一下红十字,它最近好像好像也犯了此类错误,谩骂声上万,所以这次该骂谁?骂民政局吧,纳税人的钱养出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临时工,话说政府部门收临时工吗?

江玲集团微博说韩红基金会捐赠辆,基金会说有辆,我可以理解为有从其他渠道买了剩下的三十辆,但是全网没有一个公司的官微有提及该事了,时间同为。在此建议该基金会把东西价钱全标注出来,免得落人‘泡面价钱‘口舌。

好了,我投降,应该是基金会有临时工了,不是民政局,医生的出生日期写错了。但是民政局,你为什么要把人家的审核书拖到第二年十月才放啊,懒政啊。

要是真那么公正,勇敢,这次红会那么明显咋不实名举报?懂得人自然懂,呵呵。跳梁小丑,收人钱财替人办事罢了。

知乎有个好传统,叫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显然题主没认识到。什么叫举报不实?他举报的事实难道不是被民政局肯定了吗虽然民政局不想搞事,也不想伤了捐款人的心,一笔带过了?这叫举报不实吗?司马忌举报的点基本上都存在,怎么是诽谤呢?还有别说什么“你捐了多少钱?凭什么说别人?”,这是他作为公民的权利,和捐多少钱有什么关系?更搞笑的是那些人复读机一样“怎么不去举报红十字会?”,拜托,要举报得讲证据好吧?没证据举报什么?而且实际上司马忌有举报红十字会的计划,这一点可以看他的微博,他公开征集线索,并且表示可以代为举报,如果你们发现了红十字会运转有问题,就去找他,让他举报红十字会,没找到就别瞎说行吗?

虽然说实话他这个点举报韩红基金会对他不利,也确实会影响韩红基金会正常运转,但是这也是他的权利,什么时候行使个人权利要被谴责了?说话请过脑子,别听风就是雨,骂人讲证据摆事实,不要只会复读那几句,吵架也吵得高水平一点吧?

最后说明一下,司马忌这个人我挺讨厌的,品行有问题,这倒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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