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 肇源县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 成功打掉一条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黑灰产业链 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除了不断变化的骗局外,更重要一点,是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帮助他们顺利将诈骗来的钱款转走。 日前,肇源县公安局在对上级推送的线索进行梳理时,发现辖区可能存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业链,肇源县公安局责成刑侦三队开展核查工作。 账户涉案金额余万 “我们在对涉案账户进行调查时,发现开户行是某银行肇源支行,涉案对公账户户名为肇源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肇源县肇源镇某小区综合楼南门。”民警介绍。 通过对公司主体涉案账户人员的调查,警方发现该账户涉及电信诈骗案件类别为平台投资类诈骗。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架设虚假投资服务器行骗,共涉案多起涉案金额共计余万元,并且该账户已被多地公安机关冻结。 “获知这些线索后,我们继续围绕这个对公账户进行了调查走访信息研判,掌握了公司法人为李某(女,岁,肇源县人),监事赵某(男,岁,肇源县人)。”办案民警说。 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 两名嫌疑人的身份被确认后,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掌握了二人的活动范围,并于月日,在肇源镇内某小区内分别将李某赵某抓获。 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赵某是肇源县内一名无固定职业人员。年月,他在网络上认识了钱某,通过聊天得知钱某收购银行卡和对公结算账户,价格在元至元不等。 赵某见有利可图,便找到在肇源某贷款公司工作的朋友李某说明了情况。 二人一拍即合,分工明确,李某负责联系他人办理银行卡开立对公账户,之后由赵某通过网络联系,以快递方式,将相关资料贩卖给钱某。 截至案发前,二人共倒卖银行卡余张对公账户余个,获利万余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莫为骗子行“方便” 不法分子购买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是为了实施诈骗。为有效遏制买卖银行卡账户的行为,年月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决定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相关个人,实施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的惩戒措施。而且,这种行为还有可能涉嫌我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来源:大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