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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集中宣判24起传销案,65名传销头目获刑

时间:2020-02-11 09:11:25观看次数:157

月日,南宁市青秀区良庆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武鸣区家基层法院集中宣判起传销案,名传销头目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获十一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天,良庆区法院宣判的是一起大型传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自年起,徐晓舳等名被告人先后来到南宁市,参与“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被告人徐晓舳等人以参加“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邕宁区法院集中宣判起传销案,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老总”侯政被判刑年,并处罚金万元。

这起传销案都是被告人加入以“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并在该组织开展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每位参加者缴纳人民币元申购份额的股份后才获得加入资格,并以发展的下线所申购的股份累计数确定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和老总五个级别,以“五级三晋制”为奖金分配制度,根据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和缴纳的份额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吸引了多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法院认为,侯政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万元到万元不等的罚金,扣押的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武鸣区法院对“亚欧币”传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周大宁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万元。

青秀区法院江南区法院和西乡塘区法院,也分别对共名传销“头目”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传销行为不但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还带来一些伦理伤害,其中不乏亲人骗亲人,导致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广大群众若遇到鼓吹“纯资本运作”“五级三晋”“”等关键词的活动,就要格外警惕。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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