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 对已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删除,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希望失信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有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请向汨罗法院执行局举报。 举报电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岳阳晚报全媒体温馨提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希望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汨罗市人民法院编辑/黄湘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