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节前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保障元旦春节假期食品安全,根据《2019年度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前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飞行检查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三个飞行检查组对河源、梅州、汕尾、湛江、潮州、云浮市从事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了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随机抽取每个市2家食品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和2家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共计24家食品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网络订餐信息公示等内容和辖区监管部门监管落实情况。 从飞行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被检单位均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能够在网页显眼位置公示证照信息。辖区监管部门检查记录齐全,并在食品经营单位显眼处公示。 本次飞行检查主要发现了以下四方面问题: ——专间的设置与使用不符合要求。大型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设计不符合要求,无可以自动闭合的门,入口处无感应式洗手设备,个别专间内有明渠;专间内堆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杂物现象较为普遍。 ——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贮存容器和外包装上,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内容标注齐全。 ——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规范。个别商场超市、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不能提供大米、食用油等大宗原料的进货查验资料,现场不能提供猪肉“两证一报告”。 ——温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作。个别超市商场冰箱冷柜、冷库温度不能达到食品贮存和销售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监督辖区内被检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开展后续跟踪检查。相关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月7日前报送省局食品经营处。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加强对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卫生状况、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运作情况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食品及食品原料在加工经营过程中因污染而导致食品质量问题。 此外,要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宣传。一是要加强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确保监管人员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主体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要求。
网络订餐食品经营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飞行检查情况登记表 对经营资质、条件、规范、标签与广告、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及制度管理等19大类62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散装食品销售、贮存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 2.自制饮品操作区食品、原料与生活用品混放,未配置适当垃圾箱; 3.裱花蛋糕间存放与加工制作无关物品,添加剂未实施五专管理; 4.糕点制作间原料、成品混放; 5.凉菜加工间杂物混放,卫生状况不佳,有蟑螂尸体,食品原料存放条件差; 6.食品仓库通风不佳,食品与非食品混放。 对经营资质、条件、规范、标签与广告、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及制度管理等19大类62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未发现违反项。 对经营资质、条件、规范、标签与广告、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及制度管理等19大类57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个别冷藏设施无温度显示; 2.专间设置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内有明渠,入口无洗手消毒设施,专间内有无关杂物; 3.现场制售的面包“三防”设施不足; 4.冻库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 5.冷藏温度高于8℃。 1.专间设置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无专用门,专间有明渠,专间内冷柜滴水,内有即食食品未有适当防护设施; 2.食品原料直接放置地上; 3.健康证未齐全; 4.厨房有卫生死角。 对经营资质、条件、规范、标签与广告、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及制度管理等19大类65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在非专间进行烧卤熟肉改刀。 1.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备注网络订餐; 2.未在网络订餐服务平台上公示量化等级信息。 3.食品安全管理员未考取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4.酸奶等冷藏食品存放于敞开的冰柜中,难达到其要求的保存温度。 2.消毒粉消毒餐具后未执行过清水处理; 3.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未在网上公示量化等级信息。 1.现场发现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咖喱粉,未定期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2.未做到分类存放食材,部分贮存食材的容器未加盖; 3.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未在网上公示量化等级信息。 2.后厨容器消毒与食品制作未分区使用; 3.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公示证书及凭证。 3.食品外包装纸箱未拆掉直接放入冰箱保存; 4.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未在网上公示量化等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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