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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有何区别?多大数额可以立案?有几档量刑标准

时间:2020-03-04 10:23:54观看次数:172

之前我们已经介绍过什么是合同诈骗了,相信大家依然没有搞清楚。可以点击链接复习一下哦【链接】。今天我们来区分一下合同诈骗合同欺诈与合同纠纷的关系,顺便了解一下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划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

,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

造成合同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因

合同订立

引起的纠纷,因

合同履行

发生纠纷,因

合同变更

解除

而产生的纠纷。处理合同纠纷一般通过

和解

或者

调解

仲裁

民事

诉讼

的方式,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违反合同责任的,追究其

民事责任

只有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才依法分别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是典型的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实行骗取合同一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与合同纠纷的性质根本不同。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限

采取

欺诈手段

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的,属于合同欺诈行为。一般的合同欺诈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未达较大

时,

不构成犯罪

,依据合同法规定追究其

民事责任

,不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的成立,关键是利用合同诈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

单位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划清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罪在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欺诈手段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

区分的关键是合同诈骗罪采用特定的利用签订,履行合同手段进行诈骗

,不是泛指的诈骗手段。

因此,合同诈骗罪在侵害客体方面也具有了复杂性,即除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外,还同时侵犯合同管理制度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

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

二万元

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量刑标准

加重情形: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个人犯本罪和单位犯本罪量刑起点都是单处罚金刑。

(作者:徐镜媛工作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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